稽核人員為了查核作業,除了自習及事先了解內控制度外,設計查核前所需查核項目,也讓稽核人員費時。而 Copilot是不錯輔助工作,我們可以藉由這套免費AI軟體,輔助稽核人員進行查核工作,以下是個人展示一些查核輔助的情形,提升稽核人員查核效率。
一開始在 Copilot之問題框下之下拉式選單,其預設值為GPT-5,是快速回覆我們所提之問題,個人來說為大綱模式,一般個人在於先行整體掃瞄查核整體作業,讓自己先有方向。若是,您對回答不甚喜愛,就改用「深入研究」型態,讓 Copilot 更深入進行分析。或是,你可以改用大綱模式下回覆之小主題,進行「深入研究」挖掘更詳細內容。
接下來,個人來模擬問題:
我是一名稽核人員,進行稽核工作,請提供以下文件內容之查核點,供個人未來查核之需。
再提供內控制度,以下內容
作業程序
3.1 接單作業
3.1.1 當業務人員接獲客戶訂單時應先核對訂單的內容,例如服務項目、數量、價格、提交期限、收款條件與先前之報價內容是否有所出入。
3.2 服務提供作業
3.2.1 訂單內容送交權責主管簽核後執行。
3.3 統一發票作業
3.3.1 統一發票之開立時限、購買、使用及申報,皆應依營業稅法之規定辦理。
3.3.2 若有發生營業折讓情形時,如屬當期尚未申報營業稅者,財會人員應取回原始開立統一發票並於其上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原統一發票存根聯;但若屬跨期申報營業稅時,則應取得自客戶處簽回之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並由財會人員據以申報扣減銷項稅額及作為入帳憑證。
3.3.3 客戶因故退回原發票並重新開立發票,若已逾當期營業稅申報期限時,財會人員應向稅捐稽徵單位申請原開立發票銷項稅額之專案退稅。
3.3.4 若已開立之統一發票存根聯遺失時,應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以代替存根聯。
3.3.5 財會人員於每期營業稅申報前,應就當期營業收入與統一發票開立情形加以調節(表1-1)。
3.4 請款及收款作業
3.4.1 服務提供之客戶簽回聯應請客戶簽認,並應由本公司收回留存。
3.4.2 財會人員或業務人員應依實際買賣雙方交易條件之約定,將請款資料寄送客戶
3.4.3 客戶以銀行匯款方式付款時,財會人員於收到銀行匯款後,應於確認匯款來源及付款標的後製作應收帳款沖轉傳票沖帳;若客戶以票據或現金付款時,業務人員應填具繳款單並經客戶確認連同票據或現金交付財會人員辦理票據託收或現金入庫作業,及後續應收帳款沖帳作業。
3.4.4 財會人員將支票送至銀行託收,後續並應依據票據預計到期日製作應收票據兌現傳票。 3.4.5 屬外銷勞務者,財會人員應於信用狀辦理押匯及收到銀行匯款後辦理應收帳款沖帳作業。
3.4.6 財會人員應定期分析應收帳款帳齡,並評估逾期應收帳款情形,轉交業務人員催收。財會人員應就上述評估結果,評估可能之備抵呆帳。
3.4.7 客戶欲進行票據更換或延兌時,承辦業務人員應敘明理由並報備權責主管核准,同時將延兌情形事先通知財會人員。
3.4.8 應收帳款及票據嚴重逾期而確定未能回收時,應採取相關保全程序。
3.5 營業折讓作業
3.5.1 業務人員接獲客戶通知折讓時,應先瞭解折讓原因並報經權責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折讓,並由業務人員填寫營業折讓申請單轉交財會人員。
3.5.2 財會人員於收到營業折讓申請單時,應據以填製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以送交客戶簽認作為入帳依據。
3.5.3 營業折讓申請單應按序號使用,並與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內容一致,如有不同或其他特殊事項,應於折讓申請單上註明。
3.5.4 如與客戶協定以折讓處理,致貨款未全數收回者,業務人員應填製退貨及折讓申請單並送交財會人員準備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以送交客戶簽認作為入帳依據。
3.5.5 承辦業務人員於接獲客訴時,應即追查並研判相關客訴原因及責任歸屬,做成報告呈交主管核准並由相關單位做後續處理。
Copliot的回覆如下:
好的,根據您提供的「作業程序」文件內容,我整理出可供稽核時使用的 查核點 (Audit Checkpoints),以便未來進行查核工作時有系統化的依據。以下分項列出:
查核點整理
3.1 接單作業
- 是否有 訂單核對流程,包含服務項目、數量、價格、期限、收款條件與報價一致性。
- 業務人員是否有 訂單核對紀錄或簽核憑證。
3.2 服務提供作業
- 訂單是否經 權責主管簽核後才執行。
- 是否保存主管簽核紀錄。
3.3 統一發票作業
- 發票開立、購買、使用、申報是否符合 營業稅法規定。
- 發生折讓時,是否依 申報期別區分處理:
- 當期:原發票註記「作廢」並黏貼存根聯。
- 跨期:取得客戶簽回之 退回/折讓證明單。
- 客戶退回發票且逾期申報時,是否有 專案退稅申請紀錄。
- 存根聯遺失時,是否取得 買受人蓋章之收執聯影本。
- 每期申報前,財會人員是否有 收入與發票開立調節表 (表1-1)。
3.4 請款及收款作業
- 客戶簽回聯是否 簽認並留存。
- 請款資料是否依 交易條件寄送。
- 收款方式查核:
- 銀行匯款:是否有 來源確認與沖帳傳票。
- 現金/票據:是否有 繳款單 (表1-2)、客戶確認、票據託收或入庫紀錄。
- 支票託收後,是否依 到期日製作兌現傳票。
- 外銷勞務:是否有 信用狀押匯與沖帳紀錄。
- 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表1-3) 是否定期執行,並有 逾期催收與備抵呆帳評估。
- 票據更換或延兌是否有 理由說明、主管核准、財會通知。
- 嚴重逾期應收款是否有 保全程序。
3.5 營業折讓作業
- 客戶通知折讓時,是否有 原因調查與主管同意。
- 是否有 營業折讓申請單 (表1-4),並由財會人員填製 退回/折讓證明單。
- 折讓申請單是否 按序號使用,且與證明單一致。
- 折讓處理導致貨款未收回時,是否有 退貨及折讓申請單與客戶簽認。
- 客訴案件是否有 原因追查、責任歸屬報告、主管核准與後續處理紀錄。
建議稽核方式
- 文件查核:抽查訂單、發票、申請單、傳票、調節表。
- 流程訪談:與業務、財會人員確認作業流程是否依規。
- 系統比對:核對 ERP/會計系統紀錄與紙本文件一致性。
- 合規檢查:確認是否符合《營業稅法》及公司內部規範。
這份查核點清單可以直接作為 稽核工作底稿的檢查表,您未來在進行稽核時,可以依此逐項檢查並記錄符合/不符合情形。
要不要我幫您把這些查核點整理成一份 稽核檢查表 (Checklist 格式),讓您可以直接勾選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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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可以先行掃瞄所需更詳細之查核點,供查核規劃之需。
於是,個人挑一主題再繼續問
想了解營業折讓作業、與會計系統、會計入帳機制、法令規定等情形,再做進一步查核點規劃如何?
Coplioti之回覆如下
重點回答:營業折讓涉及「法令規範」、「會計系統入帳機制」及「稽核查核點」三大面向。您可依此建立查核規劃,確保折讓作業合法、入帳正確、文件齊備。
一、法令規定
-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範營業人開立發票後,如發生退回或折讓,必須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客戶出具之「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
- 財政部釋疑函令:若折讓在開立發票時已確定,可於發票備註欄註明折讓金額,銷售額合計欄填列折讓後金額。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折讓必須有憑證或確實證據,否則不得列報為折讓收入減項。
二、會計系統與入帳機制
- 折讓單用途:作為銷貨扣減的憑證,需記載原發票號碼、折讓金額、原因、雙方簽章。
- 入帳時間點:依「權責基礎原則」,折讓應在實際發生期間認列,以折讓單開立日期為入帳依據。
- 跨年度處理:若折讓發生在上一年度但折讓單於新年度開立,仍應調整至上一年度帳款報表。
- 會計科目:通常記入「銷貨折讓」或「營業折讓」科目,沖減營業收入,並影響應收帳款或現金收款紀錄。
- 系統控制:ERP/會計系統應設有折讓單號碼序列控管,避免重複或遺漏,並與發票、傳票連結。
三、進一步查核點規劃
📌 四、建議稽核方式
- 文件抽查:隨機抽查折讓單、退回證明單、傳票。
- 系統比對:核對 ERP 系統折讓紀錄與財務報表一致性。
- 訪談流程:確認業務、財會人員是否理解折讓規範。
- 合規檢查:比對折讓處理是否符合《營業稅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 建議您先建立 折讓作業稽核矩陣,將「法令規範—會計入帳—系統控制—文件完整性」四大面向串聯,未來查核時即可逐項檢查。
要不要我幫您設計一份 折讓作業稽核檢查表 (Checklist),讓您能直接勾選使用?
四、建議稽核方式
- 文件抽查:隨機抽查折讓單、退回證明單、傳票。
- 系統比對:核對 ERP 系統折讓紀錄與財務報表一致性。
- 訪談流程:確認業務、財會人員是否理解折讓規範。
- 合規檢查:比對折讓處理是否符合《營業稅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建議您先建立 折讓作業稽核矩陣,將「法令規範—會計入帳—系統控制—文件完整性」四大面向串聯,未來查核時即可逐項檢查。
要不要我幫您設計一份 折讓作業稽核檢查表 (Checklist),讓您能直接勾選使用?
在回覆內容中,Copilot 會提供其搜尋來之資料,但有些是過時,導致回覆內容有些不適用目前。這些不會影響我們規劃查核點的事,至少,架構已建好在那,剩下就自己動手去修好適合公司環境。
